|
东港:出台《东港区区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》
|
||||
|
||||
|
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区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,近日,日照市东港区修订完善了《东港区区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》。 新办法对公共投资审计的对象和范围、审计监督的内容、审计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,重点突出以下几点:一是区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,实施立项审计;二是加强包括结算在内的全过程审计监督,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;三是对重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;四是项目立项、审批、财评、开工、验收等重大事项,需及时向区审计局通报,明确审计程序等内容。 新办法对实施公共投资项目审计、加强和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、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具有指导意义。 |
||||
|
【打印本页】
【关闭窗口】
|
||||
| 分享到: |